電池測試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池測試裝置,包括箱體、固定電池的固定結構和撞擊結構。箱體包括底壁、與底壁相對的頂壁及一對相對的側壁。固定結構安裝于底壁并包括用于壓緊電池的壓緊部。撞擊結構包括安裝于頂壁的撞擊部和限位部,撞擊部用于撞擊壓緊部。限位部包括一對安裝于側壁的限位桿、一對限位板及固定桿,限位板分別滑動地安裝于限位桿,固定桿與限位板固定連接且與撞擊部固定連接。所述限位板沿所述限位桿垂直向下運動以使所述撞擊部在同一位置撞擊所述壓緊部。本發明提供的電池測試裝置,利用限位部使撞擊部在同一位置撞擊壓緊部,從而電池的同一位置被撞擊或擠壓,進而提高了電池安全性能測試的準確性。
【專利說明】電池測試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電池測試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電池是許多電子產品的只要元件之一,以給電子產品供電。然而,當電子產品受到撞擊或擠壓時,電池在撞擊或擠壓情況下易發生著火和爆炸等現象,從而導致電子產品損壞,進而造成安全事故。所以電子產品的電池的安全性能是衡量電子產品質量的重要指標,故有必要對電池的安全性能進行測試。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池測試裝置。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池測試裝置,用于測試電池的安全性能。所述電池測試裝置包括箱體、固定所述電池的固定結構和撞擊結構,所述箱體包括底壁、與所述底壁相對的頂壁及一對相對的側壁,所述固定結構安裝于所述底壁并包括用于壓緊所述電池的壓緊部,所述撞擊結構包括安裝于所述頂壁的撞擊部和限位部,所述撞擊部用于撞擊所述壓緊部,所述限位部包括一對安裝于所述側壁的限位桿、一對限位板及固定桿,所述一對限位板分別滑動地安裝于所述限位桿,所述固定桿與所述限位板固定連接且與所述撞擊部固定連接,所述限位板沿所述限位桿垂直向下運動以使所述撞擊部在同一位置撞擊所述壓緊部。
[0005]其中,所述限位部還包括一對限位銷和彈性元件,所述限位銷活動地安裝于所述限位板,所述彈性元件安裝于所述限位銷。
[0006]其中,所述限位板包括本體和定位孔,所述定位孔開設于所述本體并靠近對應的所述限位桿,用于將所述限位板安裝于所述限位桿。
[0007]其中,所述限位板還包括多個定位塊,每個所述定位塊凸設于所述本體并設有定位槽,所述限位銷收容于所述定位槽。
[0008]其中,所述限位桿包括滑槽,所述滑槽沿對應的所述限位桿的縱向方向開設,所述限位板相對所述限位桿沿所述滑槽的縱向方向滑動。
[0009]其中,所述限位桿還包括插銷孔,所述插銷孔設于所述滑槽的內壁,所述限位銷插入對應的所述插銷孔,以將所述限位板固定于所述限位桿。
[0010]其中,所述限位板還包括一對位于所述定位塊之間的限位柱,所述限位銷包括阻擋銷,所述阻擋銷抵靠所述限位柱,以防止在所述限位板相對所述限位桿滑動的過程中所述限位銷插入對應的所述插銷孔。
[0011]其中,所述固定結構還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包括至少一個收容槽,所述電池收容于所述至少一個收容槽中。
[0012]其中,所述固定座還包括至少一對固定孔,所述壓緊部插入所述固定孔中,以將所述電池固定于所述固定座。
[0013]其中,所述撞擊結構還包括電機和拉力部,所述電機包括轉盤,所述轉盤通過所述拉力部與所述撞擊部連接。
[0014]本發明提供的電池測試裝置,利用限位部使撞擊部在同一位置撞擊壓緊部,從而電池的同一位置被撞擊或擠壓,進而提高了電池安全性能測試的準確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是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電池測試裝置的示意圖;
[0017]圖2是圖1中的電池測試裝置的另一個角度示意圖;
[0018]圖3是圖2中圓III的放大示意圖;
[0019]圖4是圖1中的限位板未被固定的示意圖;
[0020]圖5是圖1中的限位板被固定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22]請參考圖1和圖2,為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電池測試裝置100,用于測試電池的質量。所述電池測試裝置100包括箱體10、固定結構20及撞擊結構30。
[0023]箱體10大致為長方體,并包括底壁12、與底壁12相對的頂壁13、一對相對的側壁14及門15。固定結構20安裝于底壁12,撞擊結構30安裝于頂壁13和側壁14。
[0024]在其它實施方式中,也可沒有箱體10,固定結構20直接安裝于地面,撞擊結構30可安裝于橫梁等其它地方。
[0025]固定結構20用于固定電池并包括固定座21和壓緊部23。固定座21大致為長方體,其包括頂部210、至少一個收容槽212及至少一對固定孔214。
[0026]收容槽212大致為長條狀并位于頂部210的中間,用于收容電池。所述固定孔214設于頂部210,且兩固定孔214的中心線連線與收容槽212的縱向中心線垂直。
[0027]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收容槽212為一對,且相互垂直,同時所述固定孔214為兩對,且其中一對固定孔214的中心線垂直另一對固定孔214的中心線,從而固定座21在縱向和橫向均可以安裝電池。
[0028]在本實施方式中,壓緊部23大致為U形,插入固定座21的固定孔214,以將電池固定于固定座21。
[0029]在其它實施方式中,固定結構20也可以只包括用于壓緊電池的壓緊部23。
[0030]撞擊結構30包括撞擊部32、電機33、拉力部34和限位部35。
[0031]撞擊部32安裝于頂壁13,用于撞擊壓緊部23,從而壓在壓緊部23下面的電池也被撞擊,即撞擊部32用于撞擊電池。在本實施方式中,撞擊部32為9.1kg的撞擊錘。
[0032]電機33安裝于箱體10的頂壁13,并包括轉盤330。轉盤330通過拉力部34與撞擊部32連接,用于帶動所述撞擊部32運動。
[0033]在本實施方式中,拉力部34為鋼繩。
[0034]使用時,電機33轉動并帶動轉盤330轉動,轉盤330通過拉力部34將撞擊部32拉起到規定的高度,使電機33斷電,撞擊部32在重力作用下落下并撞擊壓緊部23。
[0035]在其它實施方式中,撞擊結構30也可沒有電機,撞擊部32由人工拉起。
[0036]請同時參考圖4和圖5,限位部35安裝于箱體10的側壁14,并包括一對限位桿350、一對限位板352、一對限位銷354、彈性元件356及固定桿358。所述限位板352分別滑動地安裝于對應的限位桿,所述限位銷354活動地安裝于對應的限位板352,彈性元件安裝于所述限位銷354,固定桿358與所述限位板352固定連接。
[0037]所述限位桿350分別固定于對應的側壁14,并設有滑槽3502和插銷孔3504 (請參考圖3)。在本實施方式中,滑槽3502大致位于限位桿350的中間位置并沿限位桿350的縱向方向開設,即限位桿350的中間位置設有沿限位桿350的縱向方向的滑槽3502。
[0038]插銷孔3504設于滑槽3502的內壁,用于固定限位板352。
[0039]所述限位板352分別固定于對應的限位桿350,并包括本體3520、定位孔3522及多個定位塊3524。
[0040]本體3520大致為長方體。定位孔3522開設于本體3520并靠近限位桿350,用于將限位板352安裝于限位桿350。在實施方式中,限位板352與限位桿350活動連接。
[0041]所述定位塊3524凸設于本體3520。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定位塊3524為兩個。
[0042]每個定位塊3524設有定位槽3525。安裝時,限位銷354收容于所述定位槽3525中,從而將限位銷354安裝于限位板352。
[0043]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定位塊3524為一對。
[0044]限位板352還包括一對位于所述定位塊3524之間的限位柱3528。
[0045]所述限位銷354分別收容于對應的限位板352,并包括阻擋銷3540。如圖4所示,為限位板352未被固定的示意圖,在此位置,限位銷354未插入插銷孔3504中,阻擋銷3540抵靠限位柱3528,以防止在限位板352相對限位桿350滑動的過程中限位銷354插入對應的插銷孔3504,彈性元件356被壓縮。如圖5所示,為限位板352被固定的示意圖,在此位置,限位銷354插入插銷孔3504中,以將限位板352固定于限位桿350。測試時,將限位銷354從插銷孔3504中拔出,限位銷354在彈性元件356的彈力作用下抵靠限位桿350的滑槽3502,從而限位板352可以沿限位桿350的滑槽3502垂直向下運動,進而撞擊部32在同一縱向方向垂直向下運動。
[0046]彈性元件356用于提供動力,使限位銷354可以抵靠限位桿350的滑槽3502,從而使限位板352可以沿限位桿350的滑槽3502垂直向下運動。在本實施方式中,彈性元件356為一對彈簧,并分別安裝于限位銷354并位于定位塊3524之間。
[0047]固定桿358與所述限位板352固定連接,且與撞擊部32固定連接。
[0048]使用時,使電機33斷電,在撞擊部32的重力作用下,限位板352沿限位桿350垂直向下運動,從而使撞擊部32在同一縱向方向垂直向下運動,即撞擊部32在自由落下過程中運動方向不偏移,進而撞擊部32可以在同一位置撞擊壓緊部23,使安裝于壓緊部23下面的電池的撞擊位置不變。換而言之,本發明的限位部35使撞擊部32在同一位置撞擊壓緊部23,即電池的同一位置被撞擊或擠壓,從而提高了電池安全性能測試的準確性。
[0049]在其它實施方式中,限位部35只包括一對限位桿350、一對限位板352及固定桿358。所述限位板352與所述限位桿350活動連接,固定桿358與所述限位桿350固定連接且與撞擊部32固定連接。測試時,限位板352在撞擊部32的重力作用下沿限位桿350垂直向下運動,從而使撞擊部32在同一縱向方向垂直向下運動,進而撞擊部32可以在同一位置撞擊壓緊部23,使安裝于壓緊部23下面的電池的撞擊位置不變。
[0050]安裝時,固定結構20安裝于箱體10的底壁12,撞擊結構30安裝于箱體10的頂壁13和側壁14,從而箱體10、固定結構20及撞擊結構30便組裝為電池測試裝置100。
[0051]測試時,啟動電機33轉動,電機33帶動轉盤34轉動,轉盤330通過拉力部34將撞擊部32拉到規定的高度,將電池放置于固定座21的收容槽212并用壓緊部23固定,將箱體10的門15關上,然后讓限位板352沿限位桿350的滑槽3502垂直向下運動,同時撞擊部32在同一縱向方向自由落下并撞擊壓緊部23,壓緊部23又擠壓電池,使電池被撞擊或擠壓從而對電池進行安全性能測試。如果在測試過程中,電池不發生著火和爆炸等現象,電池的全性能符合要求,即電池在被撞擊或擠壓時不易著火和爆炸,則電池的質量較好。否則,電池的全性能不符合要求,即電池在被撞擊或擠壓時易著火和爆炸,則電池的質量較差。
[0052]在本實施方式中,規定的高度為610mm。
[0053]本發明利用限位銷354插入插銷孔3504中,以將限位板352固定于限位桿350,從而可防止撞擊部32意外下滑而傷害正在放電池的測試人員。
[0054]因在測試過程中,限位板352沿限位桿350垂直向下運動致使撞擊部32在同一位置撞擊壓緊部23,從而電池的同一位置被撞擊或擠壓,進而提高了電池安全性能測試的準確性。
[0055]因電池在使用之前就做了安全性能測試,從而在使用過程中,不會因電池在熱劇變情況下而破裂,從而提高了燈具的質量,進而防止了意外事件的發生。
[0056]因整個測試過程在箱體10中進行,從而避免了在測試過程中意外事件的發生。
[0057]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池測試裝置,用于測試電池的安全性能,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測試裝置包括箱體、固定所述電池的固定結構和撞擊結構,所述箱體包括底壁、與所述底壁相對的頂壁及一對相對的側壁,所述固定結構安裝于所述底壁并包括用于壓緊所述電池的壓緊部,所述撞擊結構包括安裝于所述頂壁的撞擊部和限位部,所述撞擊部用于撞擊所述壓緊部,所述限位部包括一對安裝于所述側壁的限位桿、一對限位板及固定桿,所述一對限位板分別滑動地安裝于所述限位桿,所述固定桿與所述限位板固定連接且與所述撞擊部固定連接,所述限位板沿所述限位桿垂直向下運動以使所述撞擊部在同一位置撞擊所述壓緊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還包括一對限位銷和彈性元件,所述限位銷活動地安裝于所述限位板,所述彈性元件安裝于所述限位銷。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包括本體和定位孔,所述定位孔開設于所述本體并靠近對應的所述限位桿,用于將所述限位板安裝于所述限位桿。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還包括多個定位塊,每個所述定位塊凸設于所述本體并設有定位槽,所述限位銷收容于所述定位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桿包括滑槽,所述滑槽沿對應的所述限位桿的縱向方向開設,所述限位板相對所述限位桿沿所述滑槽的縱向方向滑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桿還包括插銷孔,所述插銷孔設于所述滑槽的內壁,所述限位銷插入對應的所述插銷孔,以將所述限位板固定于所述限位桿。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還包括一對位于所述定位塊之間的限位柱,所述限位銷包括阻擋銷,所述阻擋銷抵靠所述限位柱,以防止在所述限位板相對所述限位桿滑動的過程中所述限位銷插入對應的所述插銷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結構還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包括至少一個收容槽,所述電池收容于所述至少一個收容槽中。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還包括至少一對固定孔,所述壓緊部插入所述固定孔中,以將所述電池固定于所述固定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撞擊結構還包括電機和拉力部,所述電機包括轉盤,所述轉盤通過所述拉力部與所述撞擊部連接。
【文檔編號】G01R31/36GK104076287SQ201310104940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28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28日
【發明者】周明杰, 胡波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