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的技術方案,該方案的評價方法,將定性評價各礦點煉焦煤質量的各項指標直接轉化為量化指標,由定性分析轉化為定量分析,迅速確定各礦點煉焦煤的質量評估值,用于煉焦煤的采購和后續生產指導。
【專利說明】一種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的是一種用于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冶金行業用于焦爐生產的煉焦煤,是植物遺體在覆蓋地層下,壓實、轉化而成的固體有機可燃沉積巖。由于其生成的復雜性,煉焦煤是一種不均一的有機物質和無機物質的混合體。煉焦煤本身質量的復雜性造成有時同一類別的煤所煉焦炭的質量也有差別,對冶金高爐的穩定生產產生一定影響。為了提高配煤的科學性,充分了解各礦點煉焦煤的性質,國內焦化企業加大了對煉焦煤質量的綜合研究和評估,對灰分、硫分、揮發分、黏結指數、膠質層最大厚度、煤巖特征分析參數以及小焦爐單種煤煉焦試驗數據等進行分析,但這些評價均是從不同方面對煉焦煤質量做的定性評價,無法實現對煉焦煤質量進行整體量化評估,用于煉焦煤采購和后續生產的指導。這是現有技術所存在的不足之處。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就是針對現有技術所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種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的技術方案,將定性評價各礦點煉焦煤質量的各項指標直接轉化為量化指標,由定性分析轉化為定量分析,迅速確定各礦點煉焦煤的質量評估值,用于煉焦煤的采購和后續生產指導。
[0004]本方案是通過如下技術措施來實現的:一種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確定用于煉焦煤的評價參數,灰分(Ad)、硫分(St)、揮發分(Vdaf)、黏結指數(G值)、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
2)為每個評價參數分配量化系數,灰分(Ad)為K1、硫分(St)為K2、揮發分(Vdaf)為K3、黏結指數(G值)為K4、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為K5 ;
3)使用小焦爐對煉焦煤試驗,獲得抗碎強度M4tl、耐磨強度Mltl、熱態反應性CR1、反應后強度CSR;
4)為抗碎強度M4tl、耐磨強度Mltl分配量化系數,抗碎強度M4tl為K6,耐磨強度Mltl為K7;
5)為熱態反應性CR1、反應后強度CSR賦值,如果熱態反應性CRI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正值,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負值;如果反應后強度CSR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正值,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負值;
6)對煉焦煤的煤巖特征分析參數賦值,如果煤巖特征分析參數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
7)確定煉焦煤質量評估值T,T=- (Ad - Ad I) X32.4XKl-( St-Stl)+0.1 X 12.2ΧΚ2- (Vdaf - Vdafl) X9.24XK3+( G- Gl) X 10XK4+( Y-Yl) X10XK5+( M40- M1) Χ8.4ΧΚ6+( M10- M2) +0.2%X 10.5ΧΚ7土 煤巖特征分析參數賦值土 CRI賦值土 CSR賦值;Τ值越高煉焦煤的適用性越好; 式中,Ad I為同類煤灰分均值,Stl為同類煤硫分均值,Vdafl為同類煤揮發分均值,Gl為同類煤黏結指數均值,Yl為同類煤膠質層最大厚度均值,M1同類煤抗碎強度均值,M2同類煤耐磨強度均值。
[0005]所述的Kl 為 0.7,K2 為 0.9,K3 為 1,K4 為 0.7,K5 為 0.7,K6 為 0.5,K7 為 O。
[0006]步驟5)中如果熱態反應性CRI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正值3,即加3,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負值3,即減3。
[0007]步驟5)中如果反應后強度CSR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正值4,即加4 ;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負值4,即減4。
[0008]所述的煤巖特征分析參數包括鏡質組最大反射率、標準偏差。
[0009]如果鏡質組最大反射率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5,即加5,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5,即減5。
[0010]如果標準偏差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3,即加3,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3,即減3。
[0011]所述的步驟3)中小焦爐對煉焦煤試驗時,對單種煤煉焦。
[0012]本方案的有益效果可根據對上述方案的敘述得知,由于在該方案中將以往的定性評價轉化為定量評價;并且將煉焦煤的多項質量指標量化為質量評估值,綜合判定煉焦煤的適用性簡潔明了,有利于指導煉焦煤采購和后續生產。由此可見,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t匕,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其實施的有益效果也是顯而易見的。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能清楚說明本方案的技術特點,下面通過一個【具體實施方式】,對本方案進行闡述。
[0014]本方案的一種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確定用于煉焦煤的評價參數,灰分(Ad)、硫分(St)、揮發分(Vdaf)、黏結指數(G值)、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
2)為每個評價參數分配量化系數,灰分(Ad)為K1、硫分(St)為K2、揮發分(Vdaf)為K3、黏結指數(G值)為K4、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為K5 ;
3)使用小焦爐對煉焦煤試驗,獲得抗碎強度M4tl、耐磨強度Mltl、熱態反應性CR1、反應后強度CSR ;對煉焦煤試驗時,僅對單種煤煉焦。
[0015]4)為抗碎強度M4Q、耐磨強度Mltl分配量化系數,抗碎強度M4tl為K6,耐磨強度Miq為K7 ;
5)為熱態反應性CR1、反應后強度CSR賦值,如果熱態反應性CRI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正值,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負值;如果反應后強度CSR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正值,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負值;
6)對煉焦煤的煤巖特征分析參數賦值,如果煤巖特征分析參數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
7)確定煉焦煤質量評估值T,T=- (Ad - Ad I) X32.4XKl-( St- Stl)+0.1X12.2ΧΚ2-(Vdaf - Vdafl) X9.24XK3+( G- Gl) Χ10ΧΚ4+( Y- Yl) X10XK5+( M40- M1) Χ8.4ΧΚ6+(M10- M2) +0.2%X 10.5ΧΚ7土煤巖特征分析參數賦值土CRI賦值土CSR賦值;Τ值越高煉焦煤的適用性越好;
式中,Ad I為同類煤灰分均值,Stl為同類煤硫分均值,Vdafl為同類煤揮發分均值,Gl為同類煤黏結指數均值,Yl為同類煤膠質層最大厚度均值,M1同類煤抗碎強度均值,M2同類煤耐磨強度均值。
[0016]所述的Kl 為 0.7,K2 為 0.9,K3 為 1,K4 為 0.7,K5 為 0.7,K6 為 0.5,K7 為 O。
[0017]步驟5)中如果熱態反應性CRI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正值3,即加3,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負值3,即減3。
[0018]步驟5)中如果反應后強度CSR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正值4,即加4 ;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負值4,即減4。
[0019]所述的煤巖特征分析參數包括鏡質組最大反射率、標準偏差。
[0020]如果鏡質組最大反射率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5,即加5,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5,即減5。如果標準偏差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3,即加3,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3,即減3。
[0021]本發明并不僅限于上述【具體實施方式】,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的實質范圍內做出的變化、改型、添加或替換,也應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確定用于煉焦煤的評價參數,灰分(Ad)、硫分(St)、揮發分(Vdaf)、黏結指數(G值)、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 2)為每個評價參數分配量化系數,灰分(Ad)為K1、硫分(St)為K2、揮發分(Vdaf)為K3、黏結指數(G值)為K4、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為K5 ; 3)使用小焦爐對煉焦煤試驗,獲得抗碎強度M4tl、耐磨強度Mltl、熱態反應性CR1、反應后強度CSR; 4)為抗碎強度M4tl、耐磨強度Mltl分配量化系數,抗碎強度M4tl為K6,耐磨強度Mltl為K7; 5)為熱態反應性CR1、反應后強度CSR賦值,如果熱態反應性CRI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正值,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負值;如果反應后強度CSR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正值,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負值; 6)對煉焦煤的煤巖特征分析參數賦值,如果煤巖特征分析參數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 7)確定煉焦煤質量評估值T,T=- (Ad - Ad I) X32.4XKl-( St-Stl)+0.1 X 12.2ΧΚ2- (Vdaf - Vdafl) Χ9.24XK3+( G- Gl) X 10XK4+( Y-Yl) X10XK5+( M40- M1) Χ8.4ΧΚ6+( M10- M2) +0.2%X 10.5ΧΚ7土 煤巖特征分析參數賦值土 CRI賦值土 CSR賦值;Τ值越高煉焦煤的適用性越好; 式中,Ad I為同類煤灰分均值,Stl為同類煤硫分均值,Vdafl為同類煤揮發分均值,Gl為同類煤黏結指數均值,Yl為同類煤膠質層最大厚度均值,M1同類煤抗碎強度均值,M2同類煤耐磨強度均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Kl為0.7,Κ2為 0.9,Κ3 為 1,Κ4 為 0.7,Κ5 為 0.7,Κ6 為 0.5,Κ7 為 O。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是:步驟5)中如果熱態反應性CRI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正值3,即加3,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負值3,即減3。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是:步驟5)中如果反應后強度CSR在要求值之上,則賦予正值4,即加4 ;在要求值之下,則賦予負值4,即減4。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煤巖特征分析參數包括鏡質組最大反射率、標準偏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是:如果鏡質組最大反射率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5,即加5,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5,即減5。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是:如果標準偏差在此種煤種的控制范圍之內,則賦予正值3,即加3,若超出該煤種的控制范圍,則賦予負值3,即減3。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煉焦煤質量量化評價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步驟3)中小焦爐對煉焦煤試驗時,對單種煤煉焦。
【文檔編號】G01N33/22GK103940973SQ201410199486
【公開日】2014年7月23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13日
【發明者】紀同森, 劉成雷, 齊婳, 畢思東, 馬永勝, 李徳瑾, 董連寶, 許明, 常宇, 吳平 申請人:濟鋼集團有限公司